标准导读|ISO 12006-2:2015 建筑工程信息组织,分类框架
ISO 12006-2 不是一张分类表,而是一套“怎么造分类表”的框架:一个过程模型、两类关系、十二张推荐表。读懂它,才能判断一张国内分类编码表为什么这样分,以及能不能与国际映射。
- 作者:
- 魏来
- 来源:
- buildingSMART中国

作者:一吨先生
在 openBIM 的标准谱系里,ISO 12006-2 是被引用最多的一本。它只有 26 页,却决定了国际分类编码标准的骨架,也影响了多数国家、地区和行业标准的制定,包括我国的国家标准 GB/T 51269—2017、民航行业标准 MH/T 5070—2023。
标准档案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标准编号 | ISO 12006-2:2015 |
| 英文标题 | Building construction — 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 about construction works — Part 2: Framework for classification |
| 中文参考名 | 建筑工程 建设活动信息组织 第 2 部分:分类框架 |
| 版次 | 第二版,取代并技术性修订 ISO 12006-2:2001 |
| 归口 | ISO/TC 59 建筑与土木工程,SC 13 建筑工程信息组织 |
| 状态 | 现行有效 |
一、是什么,不是什么
ISO 12006-2:2015 第 1 章把边界划得很清楚:本标准定义建成环境(built environment)分类体系的开发框架,按特定视角(如按形式或按功能)给出一组推荐的分类表标题,并以定义支撑。同时,说明各表所分类的对象类(object class)之间如何作为一系列系统与子系统相互关联。
适用范围覆盖建设活动(construction works,construction这里不是指“施工”,而是指工程建设活动)的完整生命周期,包括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运营维护和拆除,并同时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土木工程,含配套工程服务与景观。
ISO 12006-2 是“造分类表的标准”,不是“一张分类表”。
二、要解决的问题
ISO 12006-2:2015 的引言给出了该版本修订的驱动因素。2001 版发布后,北美、北欧、英国等地已按其建立了本国分类体系,实施经验被吸收进第二版(即2015版);同时数字化、信息技术等,尤其是建筑信息模型,与承发包方式(设计—施工、设计—施工—运营)的发展也要求扩展。
出于BIM 的普及和发展,以及业务自身的要求,要求多类型、多维度的对象分类能够被同时被使用,例如,信息类型包括几何、功能与技术、造价与维护数据;时间轴则从策划直到拆除;参与方包括业主、设计、审批、施工、最终用户与运营者;应用技术包括建模、规格说明、产品信息与造价系统。该标准原文中写道:“至今仍存在让每个系统保留甚至发展自己分类孤岛(classification silo)的压力,这是不可持续的”。
该标准不提供完整可运行的分类系统,也不提供表的内容,只给示例。它的使用者是“开发并发布分类体系(classification system)与分类表(classification table)的组织”,各地域/领域的表在细节上可以不同;但只要依据本标准开发,彼此之间的协调就会变得容易。
而各国实施细节仍会因建造文化与法规而不同,标准对此的回答是:只要它们使用同一个上位分类框架和同一套对象类定义,彼此之间的映射就应当相当直接。这正是标准标题中“框架”二字的意义。
三、核心:一个过程模型
标准中,图 1 给出全标准的骨架,文字中指出一句框架重点:建设进程使用建设资源,达成建设成果(construction process uses construction resources to achieve construction results)。围绕它展开四点:
- 建设进程按生命周期阶段分为四类:前期设计(pre-design process)、设计(design process)、生产(production process)、维护(maintenance process),其中生产进程包含拆除与再生。
注:标准原文使用了“生产”,而不是我们熟悉的“施工”。这是以制造为视角看待建造活动而导致的,也就是说,建成物(房屋、桥梁等)是一种“被生产出来的产品”。类似的,IFC 中 IfcBuiltElement 就从属于 IfcProduct 。
- 建设实体(construction entity)承载用户活动(user activity)与功能需求(functional requirement),可聚合为建设综合体(construction complex),并由建设构件(construction element)构成,构件可再分为多层次的部分。
注:本文将 construction element 译为构件,GB/T 51269—2017 及 MH/T 5070—2023 中同一概念作“元素”,读者对照国标时请按此对应。工程领域国际标准中,element 指:建设实体中具有特定功能、形式或位置的组成部分,它按“承担什么功能、处在什么位置”界定。一道外墙、一套供电系统、一个屋面,都是element,且本身可以再分为多层次的部分。Element是我认为最难翻译的术语之一,虽然“构件”也不是完美翻译,但“元素”肯定不是正确的翻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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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与成果的区别,只在于它与过程的关系,而不是对象类本身的差别。建设信息(construction information)既可以作为资源去告知和控制一个过程,也可以是该过程的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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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性贯穿三者:建设对象(construction object)具有建设属性(construction property),属性在建设信息中表现为特性(attribute);而且“属性本身就是对象,因此需要作为一个贯穿成果、进程与资源的特殊类来处理”。

图 1 建设对象与过程模型。据 ISO 12006-2:2015 图 1 重绘并加注中文参考译名;粗线带圆表示 type-of(分类)关系,圆端为子类,细线表示其他关系,圆角框表示对其他模式的引用(用户活动的分类不在本标准范围内)。图中类名与关系名均为原图内容,未增删。
我国标准中的“建设资源”“建设进程”“建设成果”三个术语,正来自这一层(见 GB/T 51269—2017)。
四、两条关系线:type-of 与 part-of
该标准第 4.2 至 4.4 条区分了两种关系,这是全标准最容易被实践混淆的地方:
- 分类关系(type-of relation,具化 specialization):先确定整个集合的共有属性,得到最一般的类,再依据关注属性逐级细分。被分类的对象是类的成员。例如,构件(element)之下可以分出墙(wall)、屋面(roof)、楼板(floor),三者都是构件,只是各自多了一项区分特征。
- 组成关系(part-of relation,组成层级化 compositional structuring):整体与部分。判据很朴素,若某对象加入整体后整体仍然成立,它就是部分。例如,砖加入或移出墙体系统(wall system),整体仍是墙体系统。
标准以“隔热材料”(insulation)为例:墙用隔热棉(wall batts)与风管隔热棉(duct insulation)同为隔热材料的下位类(type-of),却分别构成墙体系统与通风系统(ventilation system)的组成部分(part-of)。

图 2 分类关系(type-of)与组成关系(part-of)。据 ISO 12006-2:2015 图 2 重绘。
该标准还引入了系统观,即 所有对象都可以被视为系统;系统可划分为不同组成层级的子系统(sub-system),从不同侧面识别出的部分关系可以不同,而生命周期(life-cycle)阶段决定了当下应采用哪一种结构。

图 3 组成与分类的组合。据 ISO 12006-2:2015 图 3 重绘。
五、推荐分类表
该标准给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内容是下表。表中给出了每个重要对象类应当按什么特性具化,从而形成推荐的分类表:
| 组 | 类(表,中文为参考译名) | 分类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资源 | 建设信息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| 按内容 |
| 资源 | 建设产品 construction product | 按功能、形式、材料或其组合 |
| 资源 | 建设主体 construction agent | 按专业、角色或其组合 |
| 资源 | 建设辅助设施 construction aid | 按功能、形式、材料或其组合 |
| 进程 | 管理 management | 按管理活动 |
| 进程 | 建设进程 construction process | 按建设活动、生命周期阶段或其组合 |
| 成果 | 建设综合体 construction complex | 按形式、功能、用户活动或其组合 |
| 成果 | 建设实体 construction entity | 按形式、功能、用户活动或其组合 |
| 成果 | 建成空间 built space | 按形式、功能、用户活动或其组合 |
| 成果 | 建设构件 construction element | 按功能、形式、位置或其组合 |
| 成果 | 工作成果 work result | 按工作活动及所用资源 |
| 属性 | 建设属性 construction property | 按属性类型 |
第 5 章为这些表配套了三条规则:
- 一个对象只能属于一个类(shall):被分为建设实体,就不能同时被分为建设综合体。
- 在一张表内,一个对象只能有一种分类(shall):若某个类存在第二个重要的具化原则,应单独应用并生成另一个分类结构,而不是在同一张表里并列两种分法。
- 各表可组合使用,也可按需独立使用:这一条原文为 are intended to be used,是使用方式说明,不是强制要求;上表的分类依据也有意留给编表者一定灵活性。
如果需要采用本标准之外的排序准则或分类方案,第 4.5 条给出了符合性条件:其他分类表应按 ISO 22274 的指南构建,并附说明文件(supporting document),明确写出所采用的排序准则(sorting criteria)与分类方案(classification scheme)。这一条是判断“某某标准是否符合 ISO 12006-2”的实际抓手。
注:这里被引用的 ISO 22274《管理术语、知识和内容的体系——开发和国际化分类体系的概念相关要素》(Systems to manage terminology, knowledge and content — Concept-related aspects for developing and internationalizing classification systems,现行版为 2013 版)是一本术语学标准,不针对任何行业。以后有机会单独讲。
六、关键术语的解读
该标准术语分为资源、进程、成果、属性四组,术语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性。例如:
- 建设综合体由建设实体聚合而成,建设实体由建设构件构成,三者之间是组成关系(part-of),不是分类关系。标准举的例子是机场:跑道、塔台、航站楼、机库各自是建设实体,共同组成机场这一建设综合体。
- 建成空间(built space)由建成环境(built environment)或自然环境(natural environment)界定;而被构件占据的空间称为构件空间,作为构件自身的属性处理。
- 区域(zone)是“具有特定功能的空间”,可由物理或概念属性界定,如防火分区、气候区、吸烟区、安静区。
- 工作成果(work result)的定义是“按工作活动类型与所用资源看待建设成果的视图(view)”,它是视角,不是新的实体。例如,墙可以先按工作成果属性设计,再按工作成果分类或规定。构件表回答“它是什么部位”,工作成果表回答“它是怎么做出来的”。这与国内工程量按“分部分项”计量的思路相近,当然两者并不具有对应关系。

图 4 以机场为例的建设综合体、建设实体、建设构件与建成空间。说明性示例,依据 ISO 12006-2:2015 第 3.4.1 条注 1(机场由跑道、塔台、航站楼、机库等建设实体组成)及第 3.4.2—3.4.4 条绘制;建设实体一层为标准原文示例,构件与建成空间一层(绿框、灰框)为本文自拟,仅承担解释功能。
七、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
ISO 12006-2 只负责建设领域的对象类划分。参考文献则指向 ISO 12006-3(面向对象信息框架)、ISO 22263(项目信息管理框架)、ISO/IEC 81346(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)、ISO 704 与 ISO 1087-1(术语工作的原则与词汇)等。这里暗含技术延伸线,即ISO 12006-3 的数据字典模型、ISO 23386/23387 的属性与数据模板、bSDD 的分类与属性资源,乃至 ISO 19650 信息管理所要求的“信息容器与分类”,都建立在“对象类—属性”这一层之上。不先把对象类说清楚,后面每一层都会失稳。
八、与国内标准的关系
ISO 12006-2:2015 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借鉴。例如:
- GB/T 51269—2017《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》“建设资源、建设进程、建设成果”三个术语,成为组织各编码表的依据之一,其来源正是本框架。
- MH/T 5070—2023《民用运输机场工程对象分类和编码标准》的条文说明中明确记载:术语“工程对象”参考了 GB/T 10113 与 ISO 12006-2:2015;“建设资源”“建设进程”“建设成果”参照 ISO 12006-2:2015;面分类法的英文对应词依据 ISO 22274:2013 由 area 改为 faceted。该标准在 GB/T 51269 基础上继承、增补并局部修正,是这一框架在专业领域落地的实例。
九、结语
读懂 ISO 12006-2 的直接价值是两点:判断一张国内分类表“为什么这样分”,以及判断它能不能与国际体系映射。
